为贯彻落实“创业富民,创新强省”战略,进一步调动广大厂长(经理)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加大自主创新力度,营造“尊重知识、尊重人才、尊重创造”的良好氛围,加速松阳科技进步,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,日前,松阳县制订出台了厂长(经理)重视科技创新奖励办法(以下简称奖励办法)。
该奖励办法对在原始创新、集成创新、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、产学研合作、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,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厂长(经理)将授予松阳县厂长(经理)重视科技创新奖,颁发荣誉证书,并给予每位获奖者5000元的奖金,对获得科技创新奖的厂长(经理)还可推荐县突出贡献人才奖。
奖励办法规定,厂长(经理)重视科技创新奖评选,由县科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审,每三年评审一次。
奖励办法还对奖励对象、条件和形式,推荐和评审程序以及异议处理与审批等方面内容作了具体规定。
(科技局 吴建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