>>松阳科技局<<
松阳县科技局是松阳政府管理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。
局领导:
党组书记、局 长:叶秀坤
党组副书记、副局长:何幼华 副局长:宋昌正 党组成员:缪建鸿
主要职能
1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科技工作法律、法规及方针、政策,研究起草和组织实施全县科技管理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意见。
2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体制改革和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,负责指导技术市场、科技中介机构、民营科技机构以及其它科技社团的管理工作,负责全县科技信息工作,协调、组织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。主和全县软科学研究、科技培训。
3、编制县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和规划,参与地方可持续发展方案、规划、措施的制定,论证、筛选、申报推荐国家、省、市级科技创新资金和科技项目,研究确定全县科技优先发展领域和重点扶持产业、行业,负责科学事业费、科技“三项经费”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管理工作,统计监测和科技资源清查;编制下达并组织实施本县科研、火炬、星火等各种科技计划,负责高新技术项目、产品、企业特色产业的培育及新产品的认定工作。加强技术市场建设,推进全县技术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立,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。
4、组织和指导管理科技成果评价、鉴定、管理、指导科技成果推广、应用以及科技保密、科技档案等工作,负责县科技奖励、知识产权和专利申请、管理、促裁工作,与公安部门联合设立知识产权(专利)公联络室,制定联络制度,完善案件移送机制。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风险投资、技术作价入股的管理工作。
5、指导协调县政府各部门、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科教兴县战略,负责组织开展科技创先活动,组织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,推进全县的科技进步。
6、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,参与对全县科技人员的管理、培养、引进工作,协调和组织各有关部门制订技术培训计划以及适用技术培训与管理。归口管理和组织开发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。
7、负责全县地震的防震减灾工作,编制应急预案等管理工作。
8、完成县委、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内设机构
(一)办公室:
协助局领导安排全局工作,负责局内政务方面的综合协调;会议组织;文电处理;起草综合性科技工作报告和有关文件;机要档案保密;来信来访;内外接待;提案办理;制订实施局内规章制度;机关行政事务及工资管理:管理全市科技三项经费,局内行政事业经费,并进行财务监督,负责科技统计和乡(镇)科技工作,管理电子政务网材料收集及录入等工作。
(二)计划科
负责各级各类星火、科研、科技攻关、火炬、成果推广、新产品试制等科技计划申报、管理、组织实施,检查执行计划的情况。负责星火示范乡(镇)、村建设;负责组织创建星火示范企业;指导星火计划人才培训工作;负责组织科技扶贫;组织实施火炬计划;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和统计;负责全县高新技术产品与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、认定和管理工作;负责科技贷款的申报与落实。
(三)综合科
负责全县科技成果推广和引进,组织技术引进与合作,负责技术审查和保密审查,拟定全县科技体制改革方案,并组织实施,科技管理政策,科技规章,,负责全县自然科学研究组织的资格审查,负责科普工作。会同有关部门评选科学青年、拨尖人才、先进人物、先进集体。承办科技奖励、成果评价管理等工作。做好各级各类科技信息的收集、整理,交流和咨询服务。
各科室联系电话
局长室:8063705
副局长室:8066921 8062073
办公室:8060166 8069096
计划科:8063536
综合科:8063535
信息中心:8062254
创新中心:8060366
局办公地址:松阳县西屏镇白露岭5号